衣服穿的少,处处性骚扰? |
Posted: 23 Jun 2012 08:18 PM PDT
(本圖/陳偉andy) 本文转载自王学堂《衣服穿的少,处处性骚扰?》 上海地铁7号线列车内再现色狼事件,一男子对一女子裸露下体,被当事人喝止,并被周围乘客合力扭送至轨交公安。 据警方统计,不算该事件,自今年5月以来,地铁"咸猪手"猥亵女乘客案件已接报6起,查破5起。 为什么地铁车厢内频现"色狼"事件呢? 有专家认为,天气热了,女性的穿着也更加单薄,放眼望去,到处"肉隐肉现"。女性乘客在爱美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区别公共场合和私人空间穿着的不同要求,避免引起不法分子"想入非非"。 专家的话也对也不对。 对的是:衣服穿的少,难免被骚扰! 不对的是:衣服穿的少,也不能骚扰! 有人说中国人素质低,这种事特别多,其实不然。 我们知道,性骚扰这个流行词其实是个外来词。可见外国也早有性骚扰! 不过性骚扰已经为国人熟知,"春眠不觉晓,处处性骚扰。碰上咸猪手,烦恼知多少!" 有人说大陆人素质低,其实也不然,台湾女性维权者甚至打出了"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的口号! 有人说性骚扰是近几年才有的事。这也不是近几年才有的事。 只不过原来没有这个词而已。 《诗经》中有一篇名为《野有死麇》,"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这还要翻译吗?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陌上桑》),这是不是赤裸裸的性骚扰啊? 按北京大学朱苏力教授的说法,人民红军早在组建初期也早就规定了严禁性骚扰。那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头第七条,"不调戏妇女"。 各国都有一些法律规定(如刑法、民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来禁止性骚扰,但规定归规定,要根治性骚扰却不是容易的事儿。 地铁、公共场所的性骚扰固然多发,但容易被发现,往往色狼轻则一顿暴打重则送官究办,当然还有些身败名裂。 难的是职场性骚扰,由于某种原因甚至成了职场潜规则,真是欲说还休。 最近媒体就报道了这么一例。故事的主人公叫安妮。 现年45岁的安妮·乔普里安曾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首府萨克拉门托市慈善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助理。 从媒体刊发的照片上看,她长相一般,就是个平常人(当然,不排除其因精神打击等外在因素导致变化)。但身为普通人的她最近成了"名人"!何止名人啊,她是可能写入美国司法史的人! 这首先缘于她的不幸经历,她就遭受到了职场性骚扰! 2006年至2008年期间,她频繁地遭受到了所地医院里一些医生和工作人员的性骚扰。 都是同事,这事说来都不好意思,哪怕是在主张性自由和性开放的美国! "经常会有人对我动手动脚,要不就是从背后摸我,要不就是随便揽我的腰,甚至还有人强行把我拉近他的大腿处,用下流的语言骚扰我。" 咸猪手、下流口,长达2年了,这何时是个头啊! 最终安妮忍无可忍! 她写信将自己这两年来忍受的种种不堪报告给了医院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 谁知,烧香引来鬼!她的举报不但没有得到医院的重视,她反而在一周之后被医院辞退了。 据院方的记录显示,安妮被辞退的理由是她曾有某个周日没有按要求来医院工作。 典型的罪罚不相适应,这个理由怎么能服人? 安妮坚持认为自己被辞退正是因为那次性骚扰举报。 医院也承认因此就辞退安妮可能是院方处理不当。 但双方对处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 遭受性骚扰又失业的安妮没有自暴自弃,也采取极端手段,也不知道美利坚合众国有无妇联等给维权组织支持安妮。 总之,安妮最终走上了法庭! 打官司,特别是事关风月的花边官司,安妮真豁出去了! 联邦法院陪审团最终决定判处医院所有者西方天主教会医院赔偿安妮1.25亿美元,另外还要求院方再赔偿4270万美金作为安妮的失业补偿和精神损失费。(2012年3月2日英国《每日邮报》) 1.68亿美元补偿使该案成为了美国历史上赔款数额最高的职场性骚扰案。 1.68亿美元,合10亿元人民币了! 相信群众看到这个数字,都会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难道说因为登不了大雅之堂的性骚扰就可以赔偿如此之巨? 看来,解决中国的性骚扰问题,特别是职场性骚扰问题,不下点重拳是不行的。 人生很多事,都是出于有所顾及才谨慎。 无法无天,往往是无所顾及,性骚扰也是如此! --------------------------------------------------------- 如下是連結網頁: · 陈伟andy工作相集香港 |